1. 電氣成套設備應有滿足的電氣間隙及爬電間隔以確保設備安全牢靠。
2. 電氣元件及其組裝板的設備結構應盡量考慮進行正面拆裝。
3. 如有或許,元件的設備緊固件應做成能在正面緊固及松托。
4. 各電氣成套設備元件應能獨自拆裝替換,而不影響其他元件及導線束的固定。
5. 發熱元件宜設備在散熱良好的地方,兩個發熱元件之間的連線應選用耐熱導線或裸銅線套瓷管。
6. 二極管、三極管及可控硅、矽堆等電力半導體,應將其散熱面或散熱片的風道呈筆直方向設備,以利散熱。
7. 電阻器等電熱元件設備一般應設備在箱子的上方,設備方向及方位應考慮到利于散熱并盡量削減對其它元件的熱影響。
8. 柜內的電子元件的安置要盡量遠離主回路、開關電源及變壓器,不得直接放置或靠近柜內其他發熱元件的對流方向。
9. 主令操作電器元件及整定電器元件的安置應避免因為偶爾觸及其手柄、按鈕而誤動作或動作值變化的或許性,整定設備一般在整定完結后應以雙螺母鎖緊并用紅漆漆封,以免移動。
10. 系統或不同作業電壓電路的熔斷器應分隔安置。
11. 熔斷器、運用中易于損壞、偶爾需求調整及復位的零件,應不經拆卸其他部件便可以挨近,以便于替換及調整。
12. 熔斷器設備方位及相互間間隔應便于熔體的替換。
13. 不同電壓等級的熔斷器要分隔安置,不能交錯混合擺放。
14. 有熔斷指示器的熔斷器,其指示器應裝在便于觀察的一側。
15. 瓷質熔斷器在金屬底板上設備時,其底座應墊軟絕緣襯墊。
16. 低壓斷路器與熔斷器合作運用時,熔斷器應設備在電源側。
17. 強弱電端子應分隔安置;當有困難時,應有明顯標志并設空端子離隔或設加強絕緣的隔板。
18. 端子應有序號,端子排應便于替換且接線方便;離地高度宜大于350mm。
19. 有防震要求的電器應增加減震設備,其緊固螺栓應采取防松辦法。
20. 緊固件應選用鍍鋅制品,螺栓規格應選配恰當,電器的固定應結實、平穩。
21. 新落料的導軌端頭處均需剪斜口,以防作業時的意外。
22. 線槽應平坦、無扭曲變形,內壁應潤滑、無毛刺。
23.線槽的銜接應接連無間斷。每節線槽的固定點不應少于兩個。在轉角、分支處和端部均應有固定點,并緊貼墻面固定。
24. 線槽接口應平直、嚴密,槽蓋應齊全、平坦、無翹角。
25. 固定或銜接線槽的螺釘或其他緊固件,緊固后其端部應與線槽內外表潤滑相接。
26. 線槽敷設應平直規整,水平或筆直答應誤差為其長度的2‰,全長答應誤差為20mm。并排設備時,槽蓋應便于開啟。
27. 線槽的出線口應方位正確、潤滑、無毛刺。
28. 排版時所用的麻花鉆和絲攻合作。
29. 斷路器和漏電斷路器等元件的接線端子與線槽直線間隔30mm。
30. 銜接元件的銅接頭過長時,應恰當放寬元件與線槽間的間隔。
31. 用于銜接電柜進線的開關或熔座的排版方位要考慮進線的轉彎半徑間隔。
32. 觸摸器和熱繼電器的接線端子與線槽直線間隔30mm。
33. 其他載流元件與線槽直線間隔30mm。
34. 控制端子與線槽直線間隔20mm。
35. 動力端子與線槽直線間隔30mm。
36. 中心繼電器和其他控制元件與線槽直線間隔20mm。
37. 電氣元件的設備應契合產品運用說明書的規則。
38. 固定低壓電器時,不得使電器內部受額外應力。
39. 低壓斷路器的設備應契合產品技術文件的規則,無明確規則時,宜筆直設備,其歪斜度不應大于5°。
40. 具有電磁式活動部件或借重力復位的電氣元件,如各種觸摸器及繼電器,其設備方式應嚴厲依照產品說明書的規則,以免影響其動作的牢靠性。
41. 低壓電器根據其不同的結構,可選用支架、金屬板、絕緣板固定在墻、柱或其它修建構件上。金屬板、絕緣板應平坦。當選用卡軌支撐設備時,卡軌應與低壓電器匹配,并用固定夾或固定螺栓與壁板緊密固定,嚴禁運用變形或不合格的卡軌。
42. 元件附件應齊全、完好。
43. 電器元件的設備緊固應結實,固定方法應是可拆卸的。
44. 緊固件應有鍍鋅或其他牢靠的金屬防蝕層。
45. 電氣元件的緊固應設有防松設備,一般應放置繃簧墊圈及平墊圈??嚮蓧|圈應放置于螺母一側,平墊圈應放于緊固螺釘的兩側。如選用雙螺母鎖緊或其他鎖緊設備時,可不設繃簧墊圈。
46. 選用在金屬底板上搭牙緊固時,螺栓旋緊后,其搭牙部分的長度應不小于螺栓直徑的0.8倍,以確保強度。
47. 設備設備用的緊固件應用鍍鋅制品,并應選用標準件。
48. 當鋁合金部件與非鋁合金部件銜接時,應運用絕緣襯墊離隔,以避免電解腐蝕的影響。
49. 鋁制構件與鋼制件銜接時,應采取恰當辦法,避免直接觸摸,避免發生電解腐蝕。
50. 電源側進線應接在進線端,即固定觸頭接線端;負荷側出線應接在出線端,即可動觸頭接線端。
51. 面板上設備元件按鈕時,為了提高功率和削減過錯,應先用鉛筆直接在門后寫出代號,再在相應方位貼上標簽,最后設備器材并貼上標簽。
52. 按鈕之間的間隔宜為50~80mm;按鈕箱之間的間隔宜為50~100mm;當歪斜設備時,其與水平線的傾角不宜小于30°
53. 按鈕操作應靈敏、牢靠、無卡阻。
54. 集中在一起設備的按鈕應有編號或不同的識別標志,“緊急”按鈕應有明顯標志,并設保護罩。
55. 有機玻璃的螺桿支撐要在元件設備后立即完結,設備方位必須和帶電導體的最短直線間隔契合規則。
56. 電器的接線應選用銅質或有電鍍金屬防銹層的螺栓和螺釘,銜接時應擰緊,且應有防松設備。
57. 當元件本身預制導線時,應用轉接端子與柜內導線銜接,盡量不運用對接方法。
58. 設備的外殼應能避免作業人員的偶爾帶電部分。